廣州銀山建設公司內部鬧矛盾 致開發小區業主收樓難
開發商內部鬧矛盾近百業主收樓難
法定代表人稱在大股東配合的前提下可于年底前交樓,大股東稱不實際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部門已介入協調
收不了樓的業主拿著購房合同。 南都記者 楊婷 攝
記者楊婷 “花幾百萬買的房子,難道要爛尾了!”昨日,購買白云區同和街倚綠山莊尚院期房的近百名準業主集體反映,原定今年6月30日前收樓的小區,至今仍未完全竣工,開發商內部互“踢皮球”,交樓無期。同和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已與開發商協調,督促盡快完成驗收手續,讓廣大業主早日交樓,涉及的賠償問題則由業主通過法律途徑去追討。
交樓截止日:
小區未竣工 開發商不見影
昨日上午,南都記者來到倚綠山莊尚院,小區是兩排5層樓高的電梯房,共89戶,主體基本完工,留下一些手尾:一棟樓搭起棚架在安裝窗戶,綠化帶雜草叢生,有的雜草足有2米高,成包建筑廢料被隨意丟棄在小區路面。
“售樓小姐當時還說會提前半年交樓”,據業主小林介紹,他去年購買一套位于白云區同和街的倚綠山莊尚院期房,合同上定的交樓日是2017年6月30日前,然而臨近交樓截止日,他沒接到任何交樓通知。6月30日上午,小林來到小區發現,小區明顯沒有完工,一棟樓搭著棚架,路面磚沒鋪完,花基雜草叢生,路燈、圍墻都沒施工安裝,“這明顯沒辦法交樓!”現場無開發商人員,也沒張貼任何公示,只有近百名準業主在焦急等待交樓。
業主投訴:
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互“踢皮球”
據了解,經同和街道介入協調,7月7日,開發商廣州銀山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胡俊能簽署一紙《情況說明》,稱胡艷青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收樓工作由她負責,“本人雖是銀山公司的股東,但并不實際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工作”。
7月17日,由胡艷青簽署的公告張貼在原售樓部,公告稱目前“還差水電、環保、工程質量竣工驗收,人防的驗收尚未通過”,并將逾期交樓的原因歸于“驗收手續的所有資料全部在公司總部,自2016年8月以來,因股東內部意見分歧和公司總部控制權變動原因(公司總部改由我司大股東實際控制),公司總部怠于推進上述驗收手續”,并稱“在總公司及大股東積極配合的前提下,預計2017年12月31日前可以辦妥項目的竣工驗收手續,交付房屋給各位業主”,業主們對此紛紛議論,“這張公示的言外之意是,假如大股東不配合,交樓日將遙遙無期。”
“開發商的內部矛盾可以走法律程序,為什么要把我們業主牽扯進來!”業主小林稱,開發商此舉是把近百業主們綁進來,作為他們爭奪利益的籌碼,他原本希望6月底交樓后,趁著夏天把房子裝修完,過年做婚房入住,現在計劃全泡湯了。
另一業主陳先生稱,目前業主已經組建了上百人的微信維權群,有些業主一邊還貸款,一邊租房住,原本滿懷期待交樓,沒想到等來這沉重一擊。
街道辦回應:
督促開發商盡快完成驗收手續
同和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副主任陳潤培表示,相關部門已與開發商協調,督促盡快完成驗收手續,讓廣大業主早日收樓,涉及的賠償問題則由業主通過法律途徑去追討。白云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也在派專人跟進,促成開發商辦理好驗收手續。針對法定代表人提到大股東不太配合交資料一事,他稱,白云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在本周三將會一同前往開發商總部協助資料交接工作,相關進程都會如實告知業主。
“股東有矛盾”,廣州銀山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艷青稱,她和大股東胡俊能為姐弟關系,目前在溝通此事,但對方沒有明確答復她,她無法答復業主什么時候收樓,如果其配合,預計最快可在4個月內做好驗收交樓工作,延遲交樓賠償問題則按合同約定執行。
廣州銀山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股東胡俊能的助理回應,胡俊能沒有參與公司的實際管理,公司會全力配合政府部門完成驗收交樓,保證業主的權益,對于延遲交樓一事,公司也會介入調查相關責任方。
(線索提供:佚名100元)
購房合同:延遲交樓違約責任并不大 最高違約金僅是已付房款0 .1%
業主楊先生出示購房合同稱,對于延期交樓的違約責任,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上注明,“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期滿后30日內,甲方可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不追究甲方的逾期違約責任,超過30日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0 .1%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楊先生稱,“這樣算下來,我花250萬元買的房子,無論延期多久交樓,最多一次性賠2500元,這個價錢在周圍付房租都不夠,根本就不合理!”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稱,根據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來看,涉及延遲交樓的違約金款偏低,開發商意圖借此免除自己的責任并剝奪業主方權益,相關合同條款屬于無效,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于違約金條款進行變更,可按照租金或同期銀行的利率標準來進行主張違約金的金額。來源:南方都市報